在他眼中的我
大概沒有資格擁有幸福吧?
不能抗拒否則會被罵不甘寂寞的,呼之則來
應酬喝醉了就眷戀舊情人當下的,揮之則去
究竟有什麼名目,得這樣被他人對待著呀?
若是有,大概也只剩下還能發熱的軀體吧?
不想下海有人可搶著,不希罕!
是這樣嗎?
被制約是自己選擇的路,活該!
是這樣嗎?
懷疑著自己的能耐
尤其得在無意之間接收他念舊的情懷
連我喜歡你的私人感動,都沒勇氣宣洩了
可以施一場按摩換一頓晚餐
也可以搞一段沒有準備好的情愛
換一趟未知的國外旅行
這種換紅利點數的相對論,可以比較容易不放棄吧!
但沒有真心的親吻了
就像不想扯出情感的風塵女子
這樣的Friend for Benefit,很划算嗎?
- Dec 26 Mon 2011 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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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ends for Benef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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